谢谢书画栏目郭版主、曲副版主的精彩点评和认真的分析。
先庆:关于将“多”字改“夺”字的建议。我的看法是:
1.单就“古说今咏夺颂歌”而言,是一好句,且另有一番特别意境。
2.“说”是古代一种文体,诗中作双关语用。实体指古代写莲(荷)的代表名篇之一宋代周敦颐的《爱莲说》,虚体泛指有关写荷(莲)的各种文体。这一分句我想表达的意思为:“不管是古代的《爱莲说》还是近代的吟《白莲》,以及各种写荷(莲)的诗文说唱,绝大多数都是称颂的,荷(莲)的特质受到了古今人们的褒扬。”进而与诗中前几句表达的“清丽”、“脱俗”、“ 出淤泥而不染”等形成呼应、强调之作用。
3.小诗虽冲破近体律诗的严格束缚,但也不同于一般的“打油诗”,它试站在现代使用人数最多的普通话的音韵基础上,采用尾字连韵和邻韵不同调的规则。这只是我的一种尝试,充其量只是想继承近体格律诗词优点,又跳脱其严格束缚的各种尝试中的一种而已,人小言微,有如沙漠中一粒不起眼的沙粒。浅文陋字不该也不敢与大师的名篇相提并论。如使用“夺”字,似乎难脱“轻狂”之嫌。
4.本诗中第四句“不染污泥洁声夺”已有“夺”字,“夺”字用在第四句会更好些。权衡之下,末句似乎不用“夺”字好一点。我的看法不一定对,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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