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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旧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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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 13:46:34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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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少村   [这是对本篇第 3879 次阅读] 阅读评论

                                怀旧与收藏

怀旧,一种上了年纪人的情感。

打开童年的记忆,滚铁环,荡秋千。跳皮鬼阿强用弹子砸坏了教室窗户的玻璃,刚作完检查不久又犯了事,上课时他把前坐女生的长辫子系在了坐椅的靠背上。

儿时的物价便宜,猪肉才七角四分钱一斤,棒棒糖两分钱一根,想吃买得起。阿强读小学时正赶上了文化大革命,那个年代读书是乱弹琴,整天打打闹闹。最神气的就是那个造反派头头刘周武了,他平常穿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肩上还挎着一个同样洗得发白的军用挎包,挎包上印有为人民服务的‘毛体’红字。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阿强有了恋军情结,黄同学的哥哥当的是连长,李同学的叔叔是团长。他心里很是羡慕,见到穿四个兜的解放军叔叔他总要盯着看一会儿。心想他长大以后一定要参军,而且还要混出一个模样来。中学毕业后他的梦想终于得到了实现,他如愿以偿地验上了兵。换衣服的那天他整个一‘净身出户’,从里到外彻底地一身戎装。隔壁的胖墩跟屁虫似地赶上赶下,晚上还吵着闹着要和强叔睡觉,弄得阿强想和有点暧昧关系的长辫子女同学搞一点小资情调的机会都没有。

送兵的那一天,公社的门口站满了人,当然是至爱亲朋和同学,长辫子女同学给他送了一支钢笔、一打信封和一沓信纸。

军营生活虽然紧张,但是学习的空气非常浓厚,阿强想抓紧一切时间学习知识。他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字练好,为此他买来了字贴,描红、蒙临、对临,结果工夫不负有心人,字也是写得有模有样。那时候写一手好字可是资本,领导重视——小伙子有培养前途;同伴羡慕——没有文化写不出好字来;姑娘喜欢——朋友或同事看到部队的来信后肯定会问长问短,说她会找、有眼光。阿强便开始了与她的鸿雁传书,一写就是十几年。

十二年后阿强转业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家乡,他成了城里人。他的老婆也和他一起来到了这座昔日羡慕而又陌生的城市,只是昔日的长辫子现在变成了短头发。想一想过去的‘三大差别’把他们与这座城市隔得那么远,简直就是遥不可及。现在终于可以拥抱这座城市了,当了十几年兵虽然没有干出大的成绩,但是他知足,与仍然在农村的同龄人相比他是幸运的,起码他过上了有保障的生活。

闲暇之余他和战友们一起喝着怀旧的小酒谈古论今、谈天说地,怀念军旅生活。他清楚地记得新兵连第一次搞紧急集合时所闹的笑话,不知是谁穿错了鞋子,他的同乡喊道:“我的孩子(鞋子),是谁穿了我的孩子(鞋子) ?”还有教他技术的北京兵‘大个儿王’;被称为‘谗猫’的小郭子,晚上没事到营房附近抓蜘鸟,谗急了连老鼠肉都敢做了吃;还有那个睡觉后爱磨牙的小胖子……

也许他生来就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不愿意整天把时间耗费在牌桌上和无聊的消遣里。平时总是要琢磨着干点事,没事的时候他到市场上转了一圈,忽然他对收藏各种票证产生了兴趣,他恋上了收藏。在他的斗室里专门腾出一间作为收藏什物用,那里面有各种票证如粮票、布票、邮票,等等,而且有的已经成了绝版。收藏就是一种投资,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价值会不断地增值。

    他活在自己的收藏世界里。

有一天,他翻箱倒柜地找他在部队时的老照片。突然发现一个上了锁的箱包,他觉得好奇。这里面是装的什么宝贝呢?他作为一家之主难道还有不让知道的道理?于是他撬开了箱包,哦!原来是一满箱子信。那些信的字迹是那样的熟悉,虽然尘封已久,但都是用红丝带一捆一捆地扎好而且按时间的顺序分好了类,最上面信封的封皮上还标明了具体时间。他仔细看了每一封信的封口不是用手撕开的,而是用剪刀剪开的,整齐干净。于是他随便拆开其中的几封,噢呀!当时怎么会写出这样肉麻的话来呢?他觉得浑身发热、耳朵发烧、嗓子发干。孩子都这么大了这些东西还有保存的必要吗?要是让孩子看到了那该多难为情呀!于是他将信全部拿出来付之一炬——烧了。

他的女人知道后不干了,说这是侵害了她的隐私权。

“什么隐私,你的哪一点隐私我不清楚呢?”男人嘻皮笑脸。

“你伤害了一个女人的感情.”女人边抽泣边说。

“事情都过去了好多年了,留着还有什么用呢?”男人不以为然。

“亏你还搞收藏哩!感情也是可以收藏的你知道吗?”女人坚持己见。

    感情也可以收藏?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说,看来他还远远没有理解收藏的内含!

“别哭了,已经烧了,没有办法挽回了。”男人无可奈何。

“不行,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女人不依不饶。

“那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有重新给你写好不好?”男人象是乞求。

……

阿强说这是他们结婚以来她最伤心的一次,动了真感情,事情过去了很久不能释怀。

然而夫妻之间闹点矛盾也是常事,直到过了很长时间两人又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气氛才显得融洽。

“你觉得那些信有必要保存吗?”男人问道。

“当然有必要,虽然我保存的目的不是为了象名人那样出书,更不是成为要挟对方的条件。我们是普通人,一辈子的生活虽然平淡,但是信记载了我们的情感历程。你的兴趣是搞收藏,我们一路走过来的点点滴滴难道不值得收藏吗?”女人阐明她的观点。

“那你要到什么时候才把它烧掉呢?”男人问道。

“到我死的那一天,和我一起进火葬厂。”女人答道。

男人无语。

  
 
评论(共 4 篇):

  评论者: 张少村

发表时间:2008-3-4 11:32:08

   

 

的确让几位老弟见笑了(虽然这位肖老弟我从未见面)我这里需要声明几点:
1,我的老婆不是长辫子,也不是我的同学,她的确是我当兵提干以后才找的。以前我也没有这么一些浪漫的事。
2,你们都比我有才,‘浪漫的记忆’也好、‘记忆的收藏’也罢,都比‘怀旧与收藏’好!有诗意。在我们战友自己的网上发表一点东西用的是实名制,所以容易联想到作者本人了,这也难怪。
3,你们比我年轻,要多发表一点作品,不要让博客冷了场。   

   

  评论者: 高搏

发表时间:2008-3-3 21:11:08

   

 

我也想改名,叫"记忆的收藏", 记忆本身表达了怀旧之情,而对记忆的收藏,就体现了浪漫的情调.
不知可否?
总之,这么好的文章,发自亲身经历,难得!难得!难得!
希望更多的人阅读.....   

   

  评论者: 王小平

发表时间:2008-3-3 20:19:19

   

 

我想改下名,叫浪漫的记忆,不是说“怀旧与收藏”不好,只是想把你写的佳作拍成电视剧,男主角还是老领导亲自担当,至于女主角嘛,呵呵,你自己定。开开玩笑,我也不是拍电视的料。多数人会怀旧,都会有尘封的记忆,我也一样,小时候,看到你们这些即将去部队的年轻人,心中好羡慕,"长辫子女同学送钢笔和信纸"的确是发生在那个年代,只是本人赶上了时代,没碰到机遇,看来只有分享老领导的快乐了!怀旧也是生活的享受,除了隐私你还有什么收藏的让我们欣赏/欣赏吧。
   

   

  评论者: 肖伟强

发表时间:2008-3-2 18:18:50

   

 

忆苦思甜励志,
忘本昏庸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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