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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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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23 19:39:23 更新时间: 2014-6-26 18:54:08  更新者: 徐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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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同联   [这是对本篇第 1142 次阅读] 阅读评论

 

“公”与“私” 

---叶小文

共产党员新闻网: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113/c40531-24096558-2.html

     贯穿个人、家庭、社会的一个基本价值关系,是“公”与“私”的关系,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不涉及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通俗地说:大公无私是圣人,公而忘私是贤人,先公后私是善人,公私兼顾是常人;私字当头是小人,假公济私是痞人,以公肥私是坏人,徇私枉法是罪人。我们要提升常人、提倡善人、学习贤人、向往圣人;也要教育小人、揭露痞人、改造坏人、惩治罪人。在现实社会中,大多数人是普通人,应倡导做“常事”—-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倡导循“常理”——把集体主义和个人追求对接起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集中体现了这个意思

  
 
评论(共 4 篇):

  评论者: 徐同联

发表时间:2014-6-26 18:54:08

   

 

公与私,真善美。这都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我记得63年部队也参与“三反”每人要求都要写大字报,记得我从干部灶打饭时带回啦一个碗没及时还,得用大字报写了份检讨。 谢谢战友们的留言使我很受教育。   

   

  评论者: 解昌仁

发表时间:2014-6-25 23:15:15

   

 

一种高尚的思想观念一旦被摧毁,重建要比培养难一万倍。   

   

  评论者: 赵平虎

发表时间:2014-6-25 21:39:49

   

 

公与私,分析地好。 我点赞。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4-6-25 15:56:06

   

 

老一辈们可是把“公”与“私”分的格外的清楚,公家的东西那是一点都不能往自己家里拿的,哪怕是一分钱的东西都不行,那时候的人都是这样的,否则就会被同志们帮助组织上处理,自己也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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