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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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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3 20:16:02 更新时间: 2012-6-28 23:55:59  更新者: 闫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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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永志   [这是对本篇第 1281 次阅读] 阅读评论

  痒,是男女间最特殊的感觉。

  它不同于疼,不会让你撕心裂肺。但它却更胜于疼。为了止痒,人们不惜把自己抓挠到疼痛。

  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如果一只手痒,一只手疼,无一例外的,人一定会先选择去挠痒,而后才会想到去止疼。可见,痒比疼的痛苦,更迫切。

  男女之间很多事情,就如同在痒。

  怦然第一眼心动,是痒;辗转无眠的惦念,是痒;求之不得的欲望,是痒;日久生腻的无聊,是痒。

  一对男女,不光七年才痒。从第一眼起,就是痒的开始。

  众生如此。

  得不到,是没着没落,心痒痒;得到了,是忽而寂寞,身痒痒。

  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总是不断地在“得到”与“丢掉”之间做惯性运动,因为,他痒。

  止痒,最终极的办法,就是永远让自己感受到疼。

  痒是一种欲望。

  疼是一种教训。

  常常,那些痒处,最后会被我们抓得见到鲜红的血,疼过之后,人们会大喊:“痛哉快哉”!

  可见,欲望,不见得就是快乐。为了干掉欲望,你不得不接受伤害。

  看多了那些或疼或痒的事,最后明白了:人身上的伤疤,并不是每一处都是因为“疼”而留下的,更多的,还是因为“痒”。

 来源:《特别文摘》2012年第5期第79页

【国内统一刊号CN11-5485/C】

  
 
评论(共 6 篇):

  评论者: 闫瑞敏

发表时间:2012-6-28 23:55:59

   

 

还有一句是无关痛痒。是不是更危险?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2-6-24 21:23:12

   

 

新原兄看问题尖锐有加,举一反三且入木三分啊。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6-24 10:18:56

   

 

永志,这文章有意思,说清了痛与痒的辩证关系,很有深度。但还有一种感觉,也有问题,那就是“不痛不痒”,有痛有痒,说明还有感觉,升华一点说明还有感情活动,那就不会老,不会对什么都无所谓。相反,如果对什么都觉得不痛不痒了,麻木了,就坏了,如对国家,对人民,对爱,对环境,对恶势力,对社会不良现象,对那些无良的人和事。对这些,无论痛也好,痒也罢,都还有救,都还可以引为同道,但如果真麻木了,是不痛不痒的感觉,做不痛不痒的事,说不痛不痒的话,那这个国家可就危险了,就如清末对民族的危亡,对列强的侵略,都没了脾气,没了骨血,那不等挨欺负,还等什么。   

   

  评论者: 王进乐

发表时间:2012-6-23 21:59:27

   

 

永志:“得不到,是没着没落,心痒痒;得到了,是忽而寂寞,身痒痒。” 啥也别说了,这小文章看了都得痒痒,痒痒病了!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2-6-23 21:50:01

   

 

谢谢民校老乡的留言,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所以就转载了,《特别文摘》这个杂志我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的,越看越觉得不错,非常有可读性。   

   

  评论者: 闫民校

发表时间:2012-6-23 21:23:02

   

 

皮肤发痒是一种正常的生理感觉。心里发痒乃欲望所致。如果“痒是一种欲望, 疼是一种教训”的话,我宁可不要疼。因为遇到的疼太多、疼的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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