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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警察生涯(22)——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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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4 7:17:08 更新时间: 2013-2-26 10:10:27  更新者: 罗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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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文学    
作者: 罗永志   [这是对本篇第 7304 次阅读] 阅读评论

    

   2004926日,这一天是星期日,早上9时许,我接到局长的电话:“在成雅高速公路96公里+300米处的水沟内发现了一具女尸,请大哥马上赶回来”,局长私下总是这样称呼我,我们彼此都很尊重对方,配合非常默契,我拉响警笛闪着警灯拼命地跑,从新都赶回名山180公里路程,我只用了一小时二十分钟。

   由于是高速公路,我只能先到名山,出了收费站再往回返赶到现场,死者系一中年女性,40岁左右,身长156公分,穿戴均系名牌,文眉画眼影打口红,烫发染发穿耳环戴戒指,打扮挺时髦,皮肤白净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个衣食无忧的妇婆,她的左颈动脉被割断,由于大量失血的缘故,该女尸的尸斑并不明显,尸僵已经开始缓解,尸体附近未发现有大面积的血迹,说明该现场不是杀人现场,应该是抛尸现场,分析可能是在昨天晚上被一交通工具运输到此,然后抛尸逃逸,鉴于昨天晚上有下雨,车辆痕迹和其它痕迹均不明显,现场勘查没有提取到令人兴奋的痕迹物证。

   会议室围绕着死者的身份,也就是常说的尸源,大家发表着自己的意见,看来此案侦破的关键就是要迅速查找到尸源,只要是查到了尸源,就可以很快的排查出犯罪嫌疑人,这样离案件的破获也就不远了,局长说还是请政委来牵个头吧,我很乐意的答应下来,我这个政委和其他的政委不一样,我是常常都被抽进专案组里混的人,弟兄们见我又来了,一个个都显得很高兴,他们知道,案子越大我就越是兴奋,状态就越好。

   好多天过去了,案子进入死胡同,来自于各个方面的压力,让局长很是焦虑,在一次全局的民警大会上,局长宣布:只要是有人能够为这个案子提供出破案线索的,奖励5000元,那时候公安机关的经费还没有得到保障,单位还比较穷,办公经费非常可怜,不像现在这样财大气粗的,所以只能开口奖励5000元,因为全局上下都认为此案在短期内根本就不可能破获,看来只能暂时挂起来,从长计议。

   我当时真的感到压力也不小,吃饭开车睡觉都在琢磨这个案子,有一天夜里,我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干脆起来叫上法医就直奔雅安市的殡仪馆,我们从冰柜里面把这具女尸搬了出来,在强烈的灯光下反反复复地检查着每一个疑点,摆弄了半天尸体之后,我突然对法医说她隆过鼻,法医很惊讶,说看不出来,我叫法医按我的思维再仔细的检查,结果从鼻腔里面果然取出了隆鼻的材料,第二天,我们拿着这种隆鼻材料走访在成都的几家有名的美容院里面,查阅着凡是采用过这种隆鼻材料的人的照片和基本情况,看看能不能够贴得上去。   

   有一家美容院的老板财大气粗的,特别牛,一副不得了的样子,根本就没把我这个小警察放在眼里,一点都不配合我们的工作,无奈我只好用了另一种“朋友”来帮忙,结果他们一出面就吓得那个老板一下子就从大爷变成了孙子,立刻点头哈腰地给了我很大的方便,让我弄清楚了女尸隆鼻所用的充填物都是什么材料,我围绕着这种充填物在成都的若干个美容院开展工作,可是,这些老板们只顾往自己口袋里面扒拉银子,根本就不顾就诊者的人头档案的建立,让我又从兴奋之中陷入了低谷。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跑了许多地方,尸源仍然是没有着落,破命案的黄金时间就是一周,往往是只要超过了一个星期就很麻烦,这是我干刑警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我们每一个专案组成员怀里都揣着死者的人头照片,走到哪就访到哪,生怕漏掉了一个机会,有一次全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有意无意地说起了这个案子,没想到大儿子却记在了心里。

   一天深夜,大儿子来电话了,要我把死者的照片立刻传真给他,我感觉到肯定是有戏了,瞌睡一下子就荡然无存,立刻命刑警大队马上办理,我激动得坐在刑警大队等侯着那边的消息,大约二十多分钟以后,电话来了:“老爸,死者身份已经确认,就在我们派出所管的辖区里面。”我说:“你小子给我等着,我的人连夜就出发,两小时以后在你们派出所见!”

   案子终于破了,一天,儿子打来电话,父子俩留下了成都和雅安两地新老警察的一段佳话:

   儿子:“老爸,听你们局里来的叔叔们说还有5000元钱的奖金喔,是不是真的哟?”

   我:“是真的,但是,这个奖金我不能给你,你也不应该要。”

   儿子:“咋个的嘛,你们雅安的警察想耍赖嗦,硬是说话不算数嗦?”

   我:“不是我们雅安的警察耍赖皮,是因为你老爸是政委,所以他不就能给自己的儿子发奖金,晓得不嘛!”

   儿子:“哦哟,我就算到了你肯定会这个样子的,嘿嘿!”

   放下电话,我在想,儿子长大了,他会理解他老爸的。

  
 
评论(共 35 篇):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2-26 10:10:27

   

 

谢谢一旭战友、景斌战友的关注。   

   

  评论者: 胡景斌

发表时间:2013-2-26 9:41:30

   

 

你说的用另一种“朋友”就能解决问题,我深有体会。在中国(有的国家也是一样)有的时候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式让你很无奈。 奖金能不能拿,要全面衡量。我们搞文艺会演歌曲要自创,厂长说:景斌,你要给我拿个一等奖,我就奖励你1000元。最后我就拿回个一等奖,可这钱我能要吗。   

   

  评论者: 闫一旭

发表时间:2013-2-17 21:52:10

   

 

你的警察系列故事非常好,让我们了解了真正的人民警察,佩服。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2-5-14 15:22:05

   

 

谢谢史大姐、元淮兄的留言。   

   

  评论者: 张元淮

发表时间:2012-3-30 13:38:21

   

 

永志,好样的!父子英雄!   

   

  评论者: 史黎晴

发表时间:2012-3-29 22:52:02

   

 

感人!佩服!永志不愧是人民的好警察!祖国的好党员!廉洁的好领导!我们的好榜样!永远向你学习!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2-3-27 20:08:51

   

 

谢谢兴伟、 长菊、 玲芝、 国富战友的关注和留言。   

   

  评论者: 蔡国富

发表时间:2012-3-27 16:29:06

   

 

有个好儿子,更有一个好父亲,罗兄家世代忠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记在心,你们毫不利已永远为别人着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永远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敬仰罗兄!!   

   

  评论者: 王玲芝

发表时间:2012-3-27 16:11:57

   

 

佩服!真是好警察之家。我们也要向你学习!以后多讲讲你破案的例子,我喜欢听和看......   

   

  评论者: 周长菊

发表时间:2012-3-27 15:54:52

   

 

罗政委:拜读过您的几篇文章,深受感动、受益匪浅。您的其言其行显示出了您人格的魅力,向您学习致敬!长江后浪推前浪......为您有这么一个优秀的警察儿子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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