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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匡献昆 
部队: 军直 雷达33团 雷达16团 
部门: 通信营一连、政治部直政处、燕山连、左安门连 
职别: 指导员、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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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     今天我从网上发现了“空六军战友网站”,非常亲切,十分激动!仿佛一下子又把我带回到了“金戈铁马、沙阵戎装”的峥嵘岁月。我作为一名经过唐山地震的幸存者、曾经是空六军一员的转业老兵,感谢发起、承办和管理这个网站的战友们,你们用辛勤的汗水,为早已不在的空六军,拉起了维系战友情谊的纽带,构建了交流战友情感的平台。我愿通过网站,与曾经在空六军战斗过的新老战友们沟通联系,共叙人生往事和不尽友情。祝网站越办越好。 
所有篇目(共83篇)

标题:

南京火车站过安检丢失摄像机  

发表时间:

2011-5-29 17:20:16

更新时间: 

2011-6-10 11:15:40  更新者: 郭果

关键词:

南京 火车站 丢失 摄像机  

  [这是对本篇第 10122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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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篇显示

 

  南京火车站过安检丢失摄像机

——车站监控设备损坏居然成摆设

    2011年5月23日下午,我和老伴谷医生结束了12天的船游长江之旅,随团高高兴兴来到南京火车站,准备乘车返回石家庄。但在进站安检时,由于安检员的不当指挥,致使我的松下牌NV-GS28GK型摄像机在安检仪上丢失。而安检仪内侧保安人员的工作态度,非常令人失望。更让人费解的是,安装在安检仪入口、出口处的监控摄像头全是坏的,居然都是摆设。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我是年届七十的老人,老伴也已六十七高龄。当日下午15点10分许,南京火车站进站的人很多,老伴提着食品袋,我拉着拉杆箱、提着手提包,先后排队进站。当我们来到4号安检口时,把大件行李放上安检仪后,就急忙往前赶去提行李。站着前面的安检员对我说:“你背的那个小包也得过安检。”我背的这个小包是摄像机包(见图1),在其他地方安检时未曾摘下过。可这时我根本来不及解释,只好急忙摘下放到安检仪上。发人深省的是,这时已有两个小伙子挤到我前面,并把两个提包放到了我的摄像机小包前。还未等我往前走,这个安检员又对已走到前面的老伴说:“你背的那个小包也得过安检。”我老伴的小皮包里有我们的全部现金和证件(见图2),也从没有摘下安检过。可此时也根本来不及思考,急忙摘下来递给我,我又把它放到了安检仪上。这当口又有人插到了中间,把提包放到了我老伴的小皮包前。也就是说,安检员人为地把我们的行李分成了三段,让我们脑笨手拙的老年人更加首尾难顾。当我目送小包走进安检仪,赶紧到前面提取行李时,只见我老伴提起了手提包、食品袋,拉杆箱还倒在尽头。我见到老伴的小黑皮包走出来,就一把抓了过来,却不见之前过来的蓝色塑料摄相机包,再等也不见出来。据我老伴讲,她过来后,后边的一个小青年还帮她推了一下拉杆箱,但挡住了她的视线,待我问她见没见到摄像机时,他才意识到那两个小伙子早已走向二号候车厅方向。由于毫无思想准备,还没意识到是怎么回事,嫌疑人早已不知去向了。短短几秒钟,过了个安检,我的摄像机却不翼而飞,一路的辛苦拍摄化为乌有,欢快的旅程戛然而止,愉悦的心情荡然无存。

    我急忙质问那个安检员:“你非让我那样匆匆忙忙摘下小包安检,现在丢了摄像机怎么办!”他让我找里面执勤的保安解决。我们一看,安检仪出口这头真有一个小桌,坐着两个保安(一个穿铁路路服的,另一个似乎是穿警服的)。向他们说明情况后,他们连站都没有站起来,就说:“这可能是旅客拿错了东西,你们赶紧去各候车室找找,看谁背着这个包。”在他们的安检仪上丢了东西,他们却不帮我们寻找,而让我们两个古稀老人在偌大的一个南京车站,三个大候车厅里自己去找,岂有此理!我几次敦促他们调出录像查看行踪。他们的回答更让我摸不着头脑,他们总是说:“录像图像太小,根本看不清楚,调出来也没有用。”

    直到报了警,车站派出所的民警(警号似是088552)了解了情况,在车站广播了两次寻找失物,并叫我到警务室做了笔录,留待以后破案回复,并给我留了派出所电话:025-85825638。他还带我去4号安检口询问有无有人送还,这时两名保安一改常态,非常客气。当我问这名民警他们为什么不给我调录像资料时,民警同志说:“你看摄像头亮么?!都坏了。投资几百万的设备都成摆设了。”我一看,果不其然,几个安检口的摄像头都不亮,电脑荧光屏也没开着。我问这位民警,难道这不是问题吗?他说当然是问题。我说那你们为什么不管?他说我们管得了吗?我们和车站是两码事,我们说人家听吗?!难怪他告诉我:“你要等破案的话就依靠我们,但能否找到不敢说。你要是索赔,那就得找车站了。”

    我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再找回我的摄像机,但南京火车站的这种状况,这种作风,不能不让我说一说。当然生活并不都是美好的,我只把它当作一次经历,一个小插曲好了!

    希望各位战友同情我,帮助我,并代我广为转发,以引起他们的重视,也警示别人。

图一:右肩左携的蓝塑料包就是摄相机包,手捧的是摄

图二:肩上挎着的就是老伴的黑皮包

 

  

评论(共 37 篇):

  评论者: 郭果

发表时间:2011-6-10 11:15:40

真的可气!!已经丢了,咱也别想不开了,用破财免灾给咱一个安慰!以后再出门把摄像机等贵重物品放在大的旅行箱里,尽量把东西归零为整,让自己的视线缩短距离,因为火车站不管在哪里都是一个乱,丢了东西就是一瞬间的事。铁路部门的猫腻太多,买票难,上车难,还要给自个找一大堆理由狡辩!!!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6-10 10:33:38

    谢谢罗成律师的报道,南京火车站令人气愤、令人费解、令人生疑!5月23日在南京火车站候车大厅过安检时,由于安检人员的不当指挥、安保人员的不作为,致使我的摄像机包在安检仪上丢失。刚刚过了十天,6月4日,同样是在南京火车站候车大厅,再一次发生了安检仪上丢失旅客提包的事情,只不过这一次是境外人士,包里装的是现金和护照。但同样是4号安检口,4号安检仪,同样是监控设备不工作,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评论者: 罗成

发表时间:2011-6-9 14:02:19

  标题:南京火车站发生怪事:皮包放进安检机后失踪

http://v.ku6.com/show/i8ZbYukEFxIvVaHE.html

 

  评论者: 罗成

发表时间:2011-6-9 13:27:16

参照“奥运标准” 南京火车站安检升级
2010-04-15 10:36:16  
   法制网讯 “请大家接受安检,大包小包都要安检。” 早上6时30分,在南京火车站进站口处,4台查危仪正在运转,安检人员把大批旅客有序的引向安检口,民警持金属探测器对每一名进站旅客进行安全检查,突然民警手中的探测器出报警,在被检查男子的腰间民警发现一把工艺刀,在被告知了相关规定后,男子根据要求办理了工艺刀托运手续。据上海世博会开幕不到10天,南京铁路警方安保工作全面升级,各项安检措施落实到位,严格程度堪比“奥运”安保。
   为确保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作为第三道防线的铁路“护城河”,南京站已提前进入临战状态。查危仪、 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等安检设施设备在经过检查、保养后已全面投入使用。防爆毯、防爆罐等设备也已安置到位。由公安民警、警校学员、客运职工组成近百人的专业安检队伍,在3月底完成了轮训和测试。
    在进站口、广场、票厅、站周边等明显处都张贴了《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通告。不少路过的旅客在仔细阅读《通告》了解详情后,对世博期间执行这样严格的安检程序表示可以理解。安检采取了人机结合、人人接受安检、物品件件过机的工作模式,确保了所有旅客及携带的行李物品全部通过安检。
    南京铁路警方表示,根据公安部、铁道部要求,在4月15日至11月15日世博举办期间,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李实行安全检查。旅客应自觉接受、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坚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工作人员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
    此外,旅客也不能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应一律放入行李中托运。菜刀、剪刀等日常用品此前和管制刀具区别对待,可以放入随身携带的行李中,但在世博期间它们则要接受“管制”。
    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以及枪支、弹药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如果发现有旅客违法携带上述危险物品上车,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或将危险物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以及拒不接受安全检查,警方都将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吴名)

 
来源: 法制网——江苏频道 (责任编辑:郑剑峰)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6-9 11:20:50

谢谢晓华等南京战友的关注和关心,有你们的帮助,我的心里就踏实多了!   

 

  评论者: 蔡晓华

发表时间:2011-6-7 11:18:22

昨天的南京新闻里好像提及火车站的安检问题,希望你的摄像机能尽快找到。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6-4 11:01:52

    谢谢陈学忠、张元淮战友的建议、提示、劝解和安慰!你们的言语让我心暖了,眼亮了,气顺了。
    前天,又收到了铁道部的邮件,让我留下联系电话,说待调查处理以后向我通报情况。看来我只有静观事态发展,静候处理回音了。   

 

  评论者: 张元淮

发表时间:2011-6-2 18:21:42

我儿子上班比较远,我给他买了一辆“五迪”牌电动车,还不到四个月,星期天去他叔叔家玩时,放在门口被偷跑了(电机锁,链子锁双重保险,小偷真有本事),儿子气的直跳。第二天要上班,我赶紧又给他买了一辆“小鸟”,和他说,丢了有什么办法?认倒霉吧!“五迪”不被偷去,“小鸟”怎会飞来?   

 

  评论者: 陈学忠

发表时间:2011-6-2 14:16:33

南京铁路公安处归上海铁路公安处管,发投诉到上海铁路公安处,揭露(不排除内贼外盗联手),不过也晚了,估计已经转卖了。可恨!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6-2 11:49:06

    感谢罗成律师的指点,有机会我会向他们提出要求的,不过我身在石家庄,离南京较远,有诸多不便。再说我们偌大年纪,精力、体力也不支啊。有些事情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谢谢元怀战友,有你的理解和支持,我就很满足了!
    谢谢陈勇战友,南京火车站不能全代表南京,他们的污点也不能遮挡南京的光环。近几年我几次到南京,都很开心,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就连这次玩的也很愉快,只是最后在火车站添了堵。以后有机会我依然会很愿意再到南京的。   

 

  评论者: 陈勇

发表时间:2011-6-1 23:01:53


匡干事;你好!
     在南京发生这样的事,作为南京人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希望二老保重身体,就当是破财免灾吧,我们会密切关注此事的.33团南京籍战友热情欢迎二老再来南京.
      祝二老身体健康!   

 

  评论者: 张元淮

发表时间:2011-6-1 22:12:24

窃贼太可恨!我们国家的法律太宽容。我听说阿拉伯国家捉住小偷就剁去一只手,我想这样小偷就少多了。   

 

  评论者: 罗成

发表时间:2011-6-1 17:51:02

几点建议:
1、火车站安检口岸的电子监控设备失去功能,不具备监控能力,完全是火车站部门的谎话,安检的目的是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铁道部上级部门应当严肃查办失职渎职行为。
2、办案警察的处理方式方法,貌似规范,但是也称:火车站安检口岸的电子监控设备失去功能,不具备监控能力,这样的警察应当依法查处,失去人民警察的基本职能和规范。
3、老战友应当要求南京火车站和办案派出所给出书面处理的解决方案。依法维护公民的人格权和财产权。
因有急事,暂时提出建议。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6-1 13:39:23

谢谢付站长、元怀、佩民!感谢你们对我丢失摄像机的同情、理解、支持和安慰,让我受伤的心得以宽慰。昨天我又把情况,反映给铁道部、公安部、上海铁路局官方网站,今天上午接到了南京火车站(据说是客运车间的领导)打来的致歉电话,向我表示道歉慰问,并表示要解决存在的问题,追查他们的工作人员。我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事了,谢谢你们,让你们费心了!    

 

  评论者: 张佩民

发表时间:2011-6-1 12:19:17

匡兄,这种事不排除内外勾结的情况,今后再外出这就是一个教训,一定要看好自己的东西,如果两个人外出,就要有一人先进到里面另一人再放东西到安检台。这次丢就丢了,不要总去考虑它,因为没有用,还会影响情绪,影响健康,吃一堑长一智,我相信在你们身上这种事今后一定不会再发生了。   

 

  评论者: 张元淮

发表时间:2011-6-1 7:37:14

我怀疑安检人员和小偷是不是串通一气   

 

  评论者: 付根利

发表时间:2011-5-31 18:39:11

南京哪位战友能够和车站说上话,去和他们理论理论。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5-31 13:19:55

谢谢子才、郭参谋长、大史、晓平、小方、徐干事!你们的留言,让我倍感亲切和安慰。本来嘛,事既已出,就要面对,放下也就算了,再生气也于事无补。可是骨鲠在喉,不吐不快,必须得叫我说出来。今天,我又向铁道部、公安部、上海铁路局网站发了信件,提请他们关注和过问。话说到了,我也就释怀了,请放心吧。对不起,让你们费心了。   

 

  评论者: 徐同联

发表时间:2011-5-31 9:23:03

  看到你和谷医生那么健康,那么快乐,玩的那么开心,我为你们高兴。人就应该这样每一天都要讲究质量,就是快乐高兴每一天,至于丢掉摄像机,就当是破财免灾吧,不高兴的事不去想他,总想高兴的事,一上网就高兴了。   

 

  评论者: 方华敏

发表时间:2011-5-31 9:12:17

匡干事:您好!
    您的遭遇,我心里也很难过。看到大家的留言,但愿您能得到些许的安慰。我能体味到您和嫂夫人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南京的......
    安慰您的话战友们都说了,我想说的是,期盼南京能有“物归原主”的线索,我去给您办!但愿!祝福!
    祝福您和嫂子忘掉不愉快,健康快乐生活!   

 

  评论者: 田晓平

发表时间:2011-5-31 7:25:29

    很是同情老战友的遭遇,大家也都发表了很多劝慰的话,我同意大家的想法!不过,我还是有一点自己的想法,建议您主动向铁路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无果,还可以向铁路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律能为您找回公道!   

 

  评论者: 史黎晴

发表时间:2011-5-31 1:11:13

   匡干事您受苦了!向您和谷医生表示最最真挚的问候和安慰!看了此文我气得真恨不得立即到南京去找他们算账!!!这些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应该得到惩罚或调离!叫旅客把随身的重要物品过安检,他们就要具备能保证物品安全的设施和监管人员,出了问题他们就要负责!您丢失的摄像机理所当然他们应该赔偿!更何况那些宝贵的资料赔多少钱也是找不回来的呀!应该找个好律师起诉他们!现在只有寄希望警察同志能够破案了!如果他们能像咱们的罗永志那样对待工作和人民,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相信老天有眼!善恶皆有报!   

 

  评论者: 郭俊

发表时间:2011-5-30 18:50:27

现在得时时、事事、处处、点点、滴滴小心留神,因为小偷就在你身边。我想为什么一次又一次让不该安检的物品安检,一是有意分散你的注意力;二是有意将你的物品分开,中间穿别人的物品,也许安检的和偷摄像机的是一伙的。   

 

  评论者: 陈子才

发表时间:2011-5-30 16:14:24

    非常同情匡干事的遭遇,更加痛恨那些小偷,真是社会的败类,这些人不会有好过的!请匡老不要为此生气上火,把它忘掉吧,身体要紧!祝健康愉快!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5-30 12:04:41

感谢先庆、本祥、玉武、民校、东生、念龙、建国、祺云、振福、国富、凤江、伟华等战友!你们说得都很对,分析的很有道理,入情入理,令我顿感心舒气顺!实际上我并没有指望找回摄像机,也没有指望得到什么补偿。而只是想通过大家的评论,转发,晒晒他们,让更多的人知道南京车站的混乱状况和他们的管理水平、道德水平,受到更多人的批评和谴责。从而起到教育他们,激励别人,提示公众之目的。至于我个人,出出气也就心平气和了!再次感谢战友们!   

 

  评论者: 赵伟华

发表时间:2011-5-30 10:56:15

匡献昆老大哥:您好!
战友们都在劝您别上火,我想您还真得看开点,这年头顺手牵羊的事多着呢,吃一堑长一智,下次旅游时咱注意点,带的东西看住,能不丢的尽量不丢,实在没看住就丢点不值钱的,让拣便宜的人去上火。
   

 

  评论者: 魏凤江

发表时间:2011-5-30 9:56:59

匡大哥您可千万别上火,此类事甚多。我前几天去沈阳新玛特购物,明明看着价签上写着七元多的物品,我觉得比较便宜,可到交款处却打出九元多,我找到商场,她们说你等一会,过一会告诉我:是您看错了,应该是九元多。我再到物品架上一看价签换了。我就说:你们肯定动了手脚,我要看你们监控器,她们就说:那个监控器坏了。在我多次认定我的正确时,商场领导同意按我看的价格结帐。看来她们心里还是有鬼,只是见到我这个叫真的人才决定让利给我。
    所以说,您见的事到处都有,咱们吸取教训就行了。下回出去玩带个好点的照相机就行了,数码像机都可以摄像,回来有自己编辑一下也挺好!哈!!!千万别上火。   

 

  评论者: 蔡国富

发表时间:2011-5-30 9:18:22

    匡老丢的摄像机肯定是找不回来了,对于匡老来说想不开也只有想开,摄像机仅仅是几千元钱的事,恐怕匡老还能承受,关键是这十多天的影像资料,那是不能再生的。
    其实匡老在强调一件事,那就是这些安检员和保安员他们拿着纳税人的钱,而不为纳税人办事;装个监控也仅仅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一个摄像机也属于贵重物品,由于他们不负责任造成丢失,通过多渠道寻找也找不回来,理应由他们赔偿。现在许多职能部门办事推委,不要说为人民服务,即使是本职工作也不能做好,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能表示遗憾。真希望能回到毛泽东那个年代,虽然穷点,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真的。
    昨晚我碰到的事与匡老却大相径庭,我与妻子去一个朋友家奔丧,当我们买好花蓝装上汽车走后,我妻子将我的包丢失了,包内有数码相机、身份证、驾驶证、名片、钥匙等等等等。我们还未发现时,一个中年男子就根据我名片上的电话号码致电于我,并让我到一个注定地点去取,我还以为别人开玩笑,当查看了车上物品时果然将包丢失了,迅即驱车前往,他早就等在路边,当拿到包后非常感激,当即拿出两包香烟和500元钱要表示酬谢,但他坚决不收;临走他风趣地说了一句:领导!这么贵重的包以后可要保管好。这话我听了脸红到了耳根,自诩平时保管物品非常谨慎,就连凉伞也从未丢失过,由于忙中出乱妻子将我的包丢失,她怕我骂,躲在车上不敢下来。这次教训非常深刻,一分为二的看问题,这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
    劝匡老想开点算了,从中吸取教训,当然这也是教育大家的一个案例。   

 

  评论者: 张振福

发表时间:2011-5-30 2:23:20

老匡:大家都为你操心,同情你。我理解大家的心情。但我为你鸣不平,为在南京铁路车站遇到的工作作风及工作态度鸣不平!他们理应为所发生的问题负责,如找不到摄像机应陪偿!因为摄像机的丢失原因不在我们。但他们的态度远离了我们的愿望!和战友一样,千万别为这事上火,保重身体为重!   

 

  评论者: 刘祺云

发表时间:2011-5-29 21:52:53

    看到老兄的摄像机丢失,也替你遗憾,象大家说的那样既然已经丢失,还是想开点吧。以后不要再买摄像机了,现在的小数码相机多数带摄像功能,而且是高清的,拍照摄像两不误。
    另外你是否有兴趣,大约7、8月曲先庆相约去锡林浩特部队看看,能去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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