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齐鲁晚报》主办的2008山东“责任公民”、“责任企业”颁奖盛典于2009年1月10号在山东新闻大厦隆重举行。莒县洛河镇东皂湖村十位村民,由于在去年汶川抗震救灾中的特殊表现,被授予“2008山东责任公民特别奖”。他们是:刘中明、刘中亭、刘中富、刘中彩、刘守华、刘守秋、刘守欣、刘守贵、刘光瑞、刘光波。
颁奖词:“你们是朴素的农民,你们有真诚的赤子之心,地震发生了,我们能为灾区做点什么?咱庄户人没钱,但有的是力气。于是驾一辆三轮、带百斤煎饼、行四千公里路程,你们就这样加入了四川抗震行列,一如解放前你们的沂蒙前辈,如果说祖国的解放事业离不开独轮车的支撑,那么今天在抗震救灾的军功章上,理应刻下你们的功勋。”
获奖感言:实际上,我们没有做什么,这都是一个公民应该做的,我们获得了这么高的荣誉,今后更要将荣誉转化为动力,多做一些对国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