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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我在沈阳市中国刑警学院局长政委班学习了三个月,那是最超脱的三个月,不担责任,不负风险,潜心学习,一个个养得胖胖的,学院还组织大家出了一次国,我们西部的同学穷,没钱,只能去朝鲜,东部经济发达,那些同学就去了海参崴,这是我今生今世唯一的一次到外国,到了朝鲜,我们中国人一个个就像是“款爷”,我们一元钱要顶朝鲜17元钱用,心里头挺自豪的,我们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这是在板门店照的,朝鲜远比沈阳要冷得多,
他们的边防军人都没有穿棉衣,看来比我们抗冻
这是我在海南舰队的军舰上
评论者: 闫瑞敏
发表时间:2012-6-9 14:18:23
燕你竟忙着去参加婚礼了,过一段吧。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6-9 10:17:46
第三张照片有意思,老远一看,像个大娃娃。
评论者: 徐同联
发表时间:2012-6-9 10:05:46
参加学习班,既学到知识,又结交朋友。
评论者: 魏燕燕
发表时间:2012-6-9 8:32:42
敏,又成夜猫子了,哪天我请你泡澡去吧?小罗子,去朝鲜没挨饿吧,到一个贫穷饥饿的国家也是个锻炼,不搞改革开放,不接受新鲜事物,搞个人崇拜,就是这样的结果,我们的朋友也有去朝鲜的,平壤还好些,说在郊区还有看到路边被饿死的尸体,是这样吗?有点恐怖啊!?
评论者: 周晓东
发表时间:2012-6-9 1:39:51
刑警学院学习是好事,学习学习、联系联系、米西米西
发表时间:2012-6-9 1:06:36
罗警官:这温度对比也太大了。吓一跳。你们警官有脱密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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